四川全面推行“天府入企碼”
8月28日,全面推行“天府入企碼”新聞發布會在四川新聞發布廳舉行。
今年6月20日,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《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意見》,明確提出“嚴格落實國家‘掃碼入企’的要求,試點推廣‘天府入企碼’”。對此,四川省司法廳研發推出了“天府入企碼”。
據了解,自今年9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將對“天府入企碼”進行“雙軌制”試行,執法人員可憑“天府入企碼”,也可憑行政執法證開展檢查。自明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全面實施“亮碼入企”,未按規定出示“天府入企碼”的,企業有權拒絕接受檢查。
“天府入企碼”有何特點?
“天府入企碼”以數字化手段推動涉企行政檢查全程透明、全程留痕、全程可溯、全程監督,力圖從根本上遏制重復檢查、多頭檢查、運動式檢查、以觀摩等名義變相檢查等亂檢查行為,以實現規范行政檢查和督促執法部門“當嚴則嚴、應檢盡檢”的雙目標。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特點。
聚焦嚴格規范與有力監督并舉。系統具備“登記生成入企碼、執法人員出示入企碼、企業掃碼核驗信息、執法人員錄入檢查結果、企業進行滿意度評價、公眾投訴舉報、執法監督預警、檢查數據分析、‘綜合查一次’智能匹配”9大功能,不僅實現行政檢查全過程規范化管理,而且接受企業評價和監督機構實時監管,從機制上杜絕隨意檢查。
聚焦為基層減負與為企業松綁并行。系統通過數據共享方式登記行政檢查要素,有效提升行政效率。同時,執法人員出示“天府入企碼”后,企業自愿掃碼核驗,可獲取檢查時間、執法單位和人員、執法檢查事由和事項以及法律法規依據等相關信息,有效減輕企業迎檢負擔,提升企業獲得感。
聚焦“有效減少檢查頻次”與“該查必查、應檢盡檢”并重。系統通過智能校驗,一方面對超頻次檢查、未開展聯合檢查等情況進行預警,有效減少不必要的入企檢查;另一方面,對食品藥品、安全生產、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未落實檢查計劃等情況予以提示。
發布會上,央廣網記者就“是否所有執法部門都必須無差別使用‘天府入企碼’”“在實際執行中,是否存在某些例外情況”等問題進行提問。
四川省司法廳二級巡視員余越峰介紹道,“天府入企碼”的使用,主要從三個方面來統籌:
一是緊急備案,事后補錄。對于發現案件線索、發生重大安全事故、正在實施嚴重違法行為等情形,需要立即實施的緊急檢查;因條件限制,如信號盲區、設備故障,未能及時掃碼備案的,檢查人員可在第一時間通過其他方式,如出示執法證、書面通知等,先行亮明身份和事由,開展必要的檢查處置工作,檢查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登錄“天府入企碼”系統補錄相應檢查信息,完成線上閉環管理,并將相關情況向所屬機關報備。這樣既保證了緊急情況下能“快響應、快處置”,又通過事后補錄保證所有檢查行為“線上留痕、全程可溯”,不脫離監督視野。
二是平衡例外,整體監督。對于實行垂直管理的中央駐川機構,其檢查活動屬于國家層面統一部署和管理的職權范疇,有獨立的業務系統和操作規定,因此不強制使用“天府入企碼”。我們征求了13家中央駐川機構的意見,其中成都海關、四川省稅務局、人行四川省分行、四川金融監管局、四川證監局等5家單位因有上級自建系統或者保密需要,不使用“天府入企碼”,但要按照我省數字政府建設的要求,實現檢查數據與“天府入企碼”的對接共享。
三是一碼通行,多場景覆蓋。調研、觀摩、督導、考察、提供服務等非檢查行為,可參照使用“天府入企碼”;入企普法、法治體檢服務,能掃碼的要掃碼,不能掃碼的也要通過其他形式做好入企記錄。將這些非檢查行為納入亮碼管理,有利于保障企業知情權,消除企業疑慮。同時,也可以有效避免執法機關以觀摩考察之名行檢查之實,切實為企業營造寧靜安穩的經營環境。
全面推行“天府入企碼”的試點情況及效果如何?
記者在會上了解到,今年3月在眉山、綿陽、攀枝花三個市試點以來,“天府入企碼”在規范檢查行為、提升執法效能、增強企業法治獲得感等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。
在實現檢查主體和事項規范化方面,眉山、綿陽、攀枝花分別依法確認行政檢查主體325個、486個、272個,清理后行政檢查事項較清理前分別減少13%、10.8%、21.3%,確保檢查主體和事項的合法性,有效遏制了隨意檢查。
在推進“綜合查一次”方面,將不同行政執法主體針對同一企業,在相近時段內實施檢查的事項進行整合,在不減少檢查任務的情況下減少進入企業頻次,三市檢查縮減率分別為36%、32%、24%,企業迎檢負擔明顯減輕。
在推進“非現場”檢查方面,眉山、綿陽、攀枝花運用大數據、人工智能等新技術,加強企業線上監管,非現場檢查量占比分別提升為23%、21%、22%,實現監管“無處不在、無事不擾”。
在加強監督糾偏方面,系統對不具備行政檢查主體資格實施檢查、擅自部署專項檢查、超過年度頻次上限實施檢查的,實現了線上預警235次。對食品藥品、生態環境、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,執法主體沒有按照公布的行政檢查事項和檢查計劃實施檢查的,實現了線上預警73次、線下提示25次,確保了“該查必查、應檢盡檢”。